管理制度

榆林实验中学学生上学一日常规
发布时间:2013-12-26 13:27:19     作者:佚名  分享到:

 第一条、上学统一穿着校服,手脸干净,佩戴校徽或学生证,提前5分钟到校。因故不能到校,要向班主任请假。迟到学生出示校徽或学生证,并在《值周日志》上登记,接受教育。

     第二条、学生骑自行车,要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入校前下车,严禁校内骑车。自行车一律整齐有序地放在指定的车棚位置。
     第三条、举止文明,遇到师长、同学、学校客人主动问早、问好。上学不佩戴任何首饰及护身之类的物件。男生不留长发,不穿拖鞋、背心;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穿高跟鞋、超短裤或健美裤。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入校。
     第四条、必须按时参加早操和课外体育活动,要做到集合迅速,队列整齐,做操动作要准确有力、合节拍;课外活动应在学校统一安排下进行,并在指定的地点完成体育活动的内容,要注意安全。
     第五条、上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品、课本。上课铃响后,教师走进教室,班长叫“起立”,学生说“老师好”,教师说“同学们好”,班长叫“坐下”。班长向各任课老师报告所缺学生姓名及假别。
     第六条、迟到学生应在门口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轻步进教室就座。考勤班干部应及时登记,并就当日情况在第七节前向班主任汇报。
     第七条、上课坐姿端正,不前伏后仰、不左顾右盼,不随便说话、不做小动作。专心听课,积极参加读、写、讲、练等课内活动,做好学习笔记。
     第八条、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回答问题前或有问题向老师发问时,要举手示意,经老师同意后,起立并站好陈述。课堂上要讲普通话。
     第九条、认真、按时、独立完成课堂作业,不得在课堂上看其他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作业。教师宣布下课时,班长喊起立,待教师离开教室或教师允许后,学生有秩序地走出教室。
     第十条、自习课时,应在自己座位上认真做作业或复习,不得随意调动座位及离开教室,不在教室内走动、谈笑、吵闹。确需与同学讨论问题时,说话声音要轻,不得影响他人。自习期间不准收发作业。班主任不在时,自习秩序由班长负责。
     第十一条、每节课后由值日生负责擦黑板,整理教室,课间不追打吵闹,不在校内吃零食,不随便出校门,不准在教学区进行球类活动。
     第十二条、积极参加课外文娱、体育和科技等活动。参加大型会议要按时整队,集体进入会场,按规定的地点就座。会议期间遵守会场纪律,不无故离场,散会后依次离开,不得拥挤。
     第十三条、与同学相处团结友爱,不抽烟、不喝酒、不参赌、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给老师和同学起绰号。对老师有意见,可在课后向老师面谈或向学校反映,不准当场顶撞或奚落老师。
     第十四条、爱护公物、校园花木,保护学校公共设施,不在墙壁、黑板及厕所乱写、乱涂、乱画。
     第十五条、养成自觉的卫生习惯,常剪指甲,带好手帕,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包装袋、饮料瓶等杂物。放学后值日生要反教室和清洁区的卫生打扫干净,关好教室门窗。食堂就餐要自觉排队,讲究卫生,不随便抛洒饭菜。
     第十六条、学生因事离校,需持班主任签字的二联请假条,经门房值班人员查实后,方可出校门。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不在马路上追逐玩耍,阻塞交通。家长接送孩子一律不准入校。在公共场所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