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学校纪委祝全体职工节日快乐、阖家幸福。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学校纪委在元旦春节期间将严格落实正风肃纪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监督,落实主体责任。
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认真贯彻文件,纠治“四风”问题。
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过节期间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严禁“快递送礼”、严禁以调研考察和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严禁酒驾醉驾、严禁享用高档烟酒茶、严禁参加“豪华年夜饭”、严禁节礼过度包装,严防防突击花钱搞“四风”、谨防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持续纠治文山会海、整改工作过度留痕、杜绝任务层层加码、避免多头重复要材料填表格、重防“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三、坚定职业操守,杜绝有偿补课。
结合《榆林实验中学三查三整治工作方案》和《榆林实验中学干部集中整顿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全体教职工在节假日期间坚决杜绝有偿补课,学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明察暗访,设立电子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如有违纪,学校纪委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
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最后,再次祝福大家双节快乐!
举报邮箱:3096136728@qq.com
举报电话:0912-3889889
中共榆林实验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