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6 13:59:33     作者:佚名  分享到: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做好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报名采取先网上预约、再现场确认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预约报名
考生于2012年6月10日9∶00至12日24∶00,登录西安文理学院网站“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 sxksbm.xawl.edu.cn或http:// sxksbm.xawl.org)进行网上预约报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
完成网上预约报名流程的考生,于6月15日9∶00至17∶00,按下表安排,到所在市(区)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市(区) 考 点
西安、铜川 西安文理学院
宝鸡 宝鸡文理学院
咸阳、杨凌 咸阳师范学院
渭南 渭南师范学院
汉中 陕西理工学院
安康 安康学院
商洛 商洛学院
延安 延安大学
榆林 榆林学院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文理学院现场确认报名。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时,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准考证》,并按照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35元。
各考点要安排专人核对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无误后为考生制发《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口试准考证》)。
各市、县(区)招办负责将外语口试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知考生,考生可登录西安文理学院网站查询各考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参加外语口试报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报名的,概不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内容
西安文理学院负责制定外语口试说明,并于考前向社会公布。
三、命题、制卷及保管
外语口试试题由西安文理学院组织专家命制,并负责印题、保管等工作。命题数量要满足考试过程中定时更换的需要。命题、印题、运送、保管等环节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四、人员选聘与培训
各考点要认真做好主考、口试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口试教师原则上从本校选聘,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从事本专业教学3年以上且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外语口试。
各考点于6月12日前将拟选聘的口试教师名单报西安文理学院。经审核通过并报省招办备案的教师,方可参加外语口试工作。考点主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条件按《200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各考点要做好口试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西安文理学院向每个考点选派两名教师,参与培训及考试组织工作。
五、考试
全省外语口试于6月17日进行,考生按照《口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口试准考证》参加口试,预期不予补考。
各考点要认真做好外语口试组织工作,早作准备,安排布置好考点和考场。考点要有醒目标志,正门内要有详细的报名确认地点、考场示意图以及导向路标。考场周围要设警戒线,在醒目位置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各考点务必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各考点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及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向省招办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外语口试期间,各考点所在市(区)招办要全程进行督查,并协助考点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六、评分与成绩报送
口试在各考点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口试教师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始终如一。口试全程要有视频监控录像,视频资料保留1年,以备复查。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及时汇总口试成绩记录表,完整、安全地移交给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文理学院负责将考生成绩录入计算机,刻制成信息光盘,将成绩记录表分市(区)整理成册,于6月24日前一并报送省招办普招处。成绩录入全程要有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