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县(市、区)“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取得了一定实效,为巩固和深化“双减”成果,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暑期将至,榆林实验中学温馨提醒您: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若孩子确有需要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不要盲目跟风从众,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兴趣爱好的原则;二是多与孩子沟通,遵循孩子自愿参加的原则;三是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不加重孩子心理和生理负担的原则。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前要做到“三看”:一看办学资质,合法的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三看培训许可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建议家长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xwpx.eduyun.cn)或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证照齐全的正规培训机构,请勿选择无证无照的“黑机构”,避免“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
三、规范缴纳培训费用。为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请家长在缴费时要把握好“三个节点”:一是与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版)》;二是缴费时请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三是将培训预交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妥善保管缴费凭证,切勿缴现金或通过其他形式缴费,如机构未建立预收费监管账户,请家长不要报名缴费。
四、自觉抵制违规培训。校外培训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家长要认清并自觉抵制“三种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一是任何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夏令营等名义开展学科培训的行为;二是未取得办学资质无证无照开展培训和取得办学资质但超范围开展培训的行为;三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 若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尤其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请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请家长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建立了预收费监管账户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加强孩子在培训过程中的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交通安全、防网络诈骗和防火灾等教育,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我们再次提醒您:抵制违规培训!规避缴费风险!若您不听取提醒劝阻导致权益受损的,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榆阳区“双减”办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3525330
邮箱:690901323@qq.com
榆林实验中学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