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5日下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鹏飞、高级检察官王巧玲一行,在市教育局副调研员李向春的陪同下,来到榆林实验中学检查指导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
王检察长一行首先查看了我校的监控室,查看学校公寓楼、寝室、教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监控盲区,尤其是女生集体宿舍是否实行封闭管理。详细了解了监控视频保存的时间,提出了在公寓楼值班室增加监控屏,方便公寓楼管理员的管理,更好的防范事故的发生。
接着查看了我校的公寓楼、学生餐厅,详细询问了我校的公寓楼管理制度,公寓楼管理员的配置情况,并提出女生公寓必须全部是女管理员,男生宿舍要配置男管理员的要求。
最后,检查团一行检查了我校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的宣传教育工作等。检查团肯定我校开展的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工作,并会在将来进一步指导我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