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榆林实验中学住宿学生素质评价量化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18-04-23 14:51:24     作者:佚名  分享到:

 

一、考核说明

1、公寓楼住宿学生评价量化考核由公寓办负责,公寓楼管理人员具体实施。

2、学生的日常表现依照细则进行加分或减分。

3、宿舍、住宿学生的量化考核由公寓楼管理人员登记,每两周汇总,向各年级组汇报,并由年级组向班主任转达,最后统一在班主任处进行加减分。

二、加分细则

1、清洁卫生

(1)遵守值日安排,按时打扫卫生并打扫彻底、干净整洁者,每次加1分;被褥、衣物等私人物品摆放整齐并能长期保持干净者,每次检查加1分。

(2)担任宿舍长,能完成本职工作,无失误者,每学期加5分。在评比中被评为优秀舍长者,每次加3分。

(3)在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宿舍,每位成员每次加3分。

2、遵守纪律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按时就寝,按时起床,熄灯后保持室内安静。爱护公共财物,午睡和晚睡时间不到其他宿舍闲谈,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和学习者,每人每学期加2分。

3、安全防范

不留宿外人,不在宿舍内用火,无失无窃,认真执行公物使用管理规定,不私接电源,配合保卫部门和管理员做好安全检查者,每人每学期加2分。

4、团结互助

住宿学生情操高尚,行为规范,礼貌待人,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维护集体荣誉并服从舍长的管理,不相互攀比,不在舍友间制造矛盾,与其他宿舍的同学也能礼貌谦让者,每人每学期加2分。

  三、减分细则

1、清洁卫生

(1)不遵守值日安排者,每次扣3分。

(2)打扫不彻底、不干净整洁者,每次扣3分。

(3)被褥、衣物等私人物品摆放不整齐者,每次扣3分。

(4)不讲究个人卫生,影响宿舍整体形象者,每次扣3分。

(5)往教学楼、公寓楼下泼水或乱扔杂物者,每次扣3分。

(6)担任宿舍长,不能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不尽职者,每次扣5分,并取消其舍长职务。

(7)在评比中被通报批评的宿舍,每位成员每次扣3分。

2、遵守纪律

(1)不遵守公寓作息制度者,每次扣3分。

(2)不服从公寓管理人员或宿舍长的管理,顶撞公寓管理员或舍长者每次扣5分,屡教不改者取消该生住宿资格。

(3)不按时午休或晚休,在公寓楼内走动、洗漱、大声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者,每次扣3分。

(4)不爱护公共财物者,每次扣5分。如有损坏,按原物或原件赔偿。

(5)休息时间在宿舍内聚众玩耍、过生日者,每次扣3分,有喝酒、抽烟者取消该生住宿生资格。

(6)男、女学生互串宿舍者,每次扣3分。

(7)私自调换宿舍者,每次扣3分,并搬回原宿舍。

(8)住宿生不得随意改变学校配发的桌子、柜子、床等的摆放位置,违者每次扣3分。

(9)未请假私自在宿舍逗留者,每次扣3分。

3、安全防范

(1)私自留宿外人者,每次扣3分。

(2)私自在宿舍内用火者,每次扣3分。

(3)有偷窃行为者,每次扣20分,并取消该生住宿资格。

(4)私拉乱扯电线、恶意制造安全隐患者,每次扣10分。

4、团结互助

(1)不礼貌待人,随意说脏话者,每次扣3分。

(2)不团结友爱,搞小团伙,在舍友间制造矛盾者,每次扣5分。屡教不改者取消该生住宿资格。

(3)无视集体荣誉者,每次扣3分。

四、附则

1、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寓办。